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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改督察组对我市医改有关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发布日期:2018-10-17 16:4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3日至15日,省医改督察组由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庆国带队,一行5人到我市进行医改有关举措落实情况省级实地督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洪涛、副市长盖卫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范桂君、副秘书长王希森陪同相关活动。

  副市长盖卫星,副秘书长王希森,市医改办主任、市卫计委主任宋晓东陪同现场督查,并参加汇报会。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物价、食药、卫计等部门负责人,有关区县医改办、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盖卫星副市长指出,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将其作为推动健康淄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以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和“三医联动”为主要推进形式,重点抓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医药采购供应政策、公共卫生与健康产业等工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医疗、医药、医保新的制度框架,建立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新业态,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宋晓东主任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市医疗管理、医药使用、医保支付方面的重大问题。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初步建立了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技术性收费为主的公立医院筹资机制。启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扩大医院用人自主权。通过实施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第一村医”帮扶基层等措施,初步构建起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深化基本医保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按病种收费。建立市级医院抱团采购工作机制,放宽基层药品配备使用政策,初步实现降低药品采购支出和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的目的。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测、预警及点评通报。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为6.1%,控制在国家要求的10%目标范围;公立医院药占比29.8%,严格控制在国家要求的30%以下;公立医院每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24.7元,居全省第3位;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为3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我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53岁,居全省第4位。

  督察组一行详细查阅了我市工作资料,并先后深入到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花沟卫生院、市中心医院、张店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督察组对我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持续推进,初步形成了医疗、医药、医保新的制度框架,规范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路径,促进了健康服务水平提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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