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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

发布日期:2018-12-03 16:2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这几天,“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持续引爆舆论。这则医学科技新闻,因牵涉艾滋病、生殖技术等敏感话题,交织科技发展与伦理守则的角力,瞬时演化成一个社会热点事件。原本有轰动效应的“首例”,遭到学界、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甚至普通公众的一致声讨与谴责。在这起事件中,从伦理学角度考量科学问题成为多数人的默契,显示出我国社会成熟度的提高,尤其是普通公众认知水平的进步。
  当前,医学科技一日千里。科技的突破,在解决技术上“能不能”问题的同时,也带来“该不该”的伦理思考。不论是“基因编辑婴儿”,还是此前饱受争议的“克隆人”“换头术”,学界与公众的关注焦点已经从技术层面转移到道德、伦理与法律领域。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爆出后,有科学家直言,相关技术早就可以实现,大家之所以不去做、不敢做,除了担心产生不可预估的技术风险外,更重要的是出于对伦理的敬畏、对生命规律的遵循。可见,时至今日,科技发展不再是追求技术进步那么简单,更应将是否遵循伦理,能否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参与塑造人类文明作为评判标准。
  如今,经过基因编辑的婴儿已然降生。各方固然通过声明、谴责表达了立场,宣泄了愤慨,形成了舆论攻势,但现实操作层面的无力感仍然显而易见。国际上早已明令禁止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为何没有完全发挥震慑力?作为新技术、新实验的把关人,某些伦理委员会有失专业性和独立性,原因何在?贺建奎之举明显违反相关部门规章,但行政处罚能否扼制疯狂想法,并避免出现下一个以身试法者?随着双胞胎的逐渐长大,谁来监测评估他们的健康状况,适时给予综合干预,尽可能对冲本次事件给他们造成的人生隐患?
  潘多拉的魔盒刚刚打开,我们也许还有机会在灾难降临前将它关闭。尽快完善制度、强化法律效力,正是约束科技从业者为善不作恶的最后一道保险栓。加拿大2004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法》对违法编辑人类基因组行为给予最高10年的监禁处罚;澳大利亚2002年出台的《禁止克隆人法案》明确,改变胚胎细胞的基因组是违法行为,违者或面临15年监禁……不少国家对于胚胎基因编辑的法律制度设计,值得我们思考借鉴。对于医学试验的审查、伦理委员会的监管,相关部门有待进一步丰富手段、提高效力。督促科技工作者恪守执业操守,形成崇尚科学、敬畏伦理的行业风气,协会学会责无旁贷。针对因科学失范遭受损失的弱势群体,应将制定落实保障制度尽快提上日程。这些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已箭在弦上,容不得片刻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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