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委重点实验室通过整改验收 | |||
|
|||
|
|||
9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指出,根据委重点科研基地“十二五”评估结果和委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对5家重点实验室开展整改验收;经专家评估,依托山东大学建设的“耳鼻喉科学重点实验室”“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山大学建设的“辅助循环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整改验收。另有两家实验室未通过整改验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列入委重点实验室序列。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