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淄博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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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共15天。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呈报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并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中上报公示结果。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604房间(邮编255000) 联系电话:2151199
附件:2019年淄博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19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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