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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最严疫苗管理法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19-12-03 17: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1日,《疫苗管理法》开始施行。该法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为立法宗旨,规定构成违法犯罪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进一步提高。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了行政拘留等惩罚。(12月2日《科技日报》)

  近年来,我国疫苗领域问题凸显,特别是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以专门立法形式完善管理制度尤显迫切。我国首部疫苗管理法坚持“严”字当头,对疫苗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严管,将有利于规范疫苗全周期管理,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提升。

  《疫苗管理法》规定了多项由国家建立或者实行的疫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强化疫苗安全监管,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坚定决心。落实好免疫规划制度、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等制度,将搭建起疫苗社会共治的平台,为疫苗管理凝聚起更多智慧和力量。

  《疫苗管理法》已经实施,当务之急既要立即着手制定、完善或修改相关配套规定,将法律的宗旨和原则变成实施的细则,又要做好《疫苗管理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法律规定为社会各界所掌握,成为疫苗相关各方依法治理的自觉行动。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疫苗管理法》中的这一表述,正是国家对疫苗安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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