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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灾民安置点卫生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19-08-19 16:19:28 浏览次数: 字体:[ ]

   随着天气转晴,灾后重建和和卫生防病工作已成为当前重点。由于临时安置点人员集中,极易发生传染病爆发和流行,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编制《洪涝灾害灾民安置点卫生工作指南》,指导卫生防病工作。

  洪涝灾害灾民安置点卫生工作指南

  洪涝灾害后,设置的灾民临时安置点,要做好环境卫生、饮水卫生、食品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

  1、灾民安置点宜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优先选择室内能提供较好住宿条件的临时安置点,如学校、宾馆等。

  2、安置点提供集中式供水,要能提供热水供应,教育灾民不喝生水,尽量喝开水和桶装水,盛放水容器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临时饮用水(井水、湖水、河水、塘水)一定要进行消毒。

  3、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把好食物制作、运输、储存、分发四个环节,加强对外源食物的宏观控制,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源性疾病。

  4、安置点尽可能提供流动式洗手设施,水龙头数量能够满足灾民需要,设施不够的安置点要提供免洗手消毒剂。

      5、做好安置点排泄物处理,灾民安置点尽量使用水冲式厕所,每日做好厕所清洁和消毒工作。如果设置临时厕所,应设置在安置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安置区最近距离不小于20m,最远不超过500m。厕所要求人不露身,顶不漏雨,通风,防雨水倒灌,基本无臭味,并有照明设施。

  6、设置垃圾收集站(点),垃圾日产日清,并每日上下午各用消毒剂消毒一次,做到无异味、无苍蝇。 

  7、设置医疗救护站,有医疗卫生人员进行驻点。若无法设立医疗救护站,医疗机构应成立巡回医疗队,每天进入灾民安置点进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8、开展对灾民安置点疫情监测与症状监测,每日上报发热、腹泻、皮疹病例情况。

  9、对安置点的灾民开展集中式健康教育,如在集中供餐地点、集体活动等地点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有条件的可借助工具进行宣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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