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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 离你其实没那么远

发布日期:2020-10-09 08:49:32 浏览次数: 字体:[ ]
“十一”+中秋长假已经接近尾声,

大家很快就要回归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工作了。

经过一个长假的休息调整,

你是否“满血复活”了呢?

重新投入到工作中时,

又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注意的呢?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职业健康,

告诉大家如何远离职业病,健康工作。

三大误区 你中招了吗

在我们的周围总是能听见许多关于职业病的言论,但是不难发现,很多人仍对职业病的理解有偏差,不知道职业病的准确含义。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离你是远还是近?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误区一

职业病与自己无关

“职业病只是新闻里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和我无关。”“职业病?煤矿、化工等企业工人容易患上,这病盯不上我,与我无关。”

多数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强、发病过程比较缓慢的特点,不容易引起人的警觉,因此,当发现自己患上职业病时已经晚了。如果你是家装工人、电焊工或者喷漆工,那么,职业病危害风险很可能已经与你相伴随行了。

以从事家庭装修的工人为例,他们在各类石材加工的过程中常常暴露在高浓度的粉尘环境中,长此以往,极易罹患尘肺病。因此,这些家装工人一定要正确佩戴合格的防尘用品。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呈现五大特点:1.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人数多。2.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分布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3.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流动性大。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职业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视。5.职业病造成的直接与间接经济社会负担巨大,影响长远。

误区二

“白领常见病”=职业病

大家习惯把颈肩腰腿痛、“鼠标手”、干眼症等称作白领的“职业病”,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属于法定职业病,不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3.必须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10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包括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以从事家庭装修的工人为例,他们在各类石材加工的过程中常常暴露在高浓度的粉尘环境中,长此以往,极易罹患尘肺病。因此,这些家装工人一定要正确佩戴合格的防尘用品。

由此可见,职业病可能跟你想的有点不一样。那么,什么是职业病呢?职业病不是一个病种,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我们国家目前法定职业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而类似颈椎病等大家经常吐槽的“白领常见病”,没有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就不是法定的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它们都是与职业活动有关的工作相关疾病,所以更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工作相关疾病泛指一切与职业活动有关联的疾病、伤害等健康问题,该类疾病主要因不良作业方式、工作制度等引起,其患病主体除工业企业的劳动者外,医务人员、教师、环卫工人、警察、救援人员、司机、互联网从业人员等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也较为常见。

工作相关疾病与职业病相比范围更广泛,具有以下三层含义:1.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的诸多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较难判断因果关系。2.职业因素影响了劳动者健康,从而诱发其产生疾病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3.通过调整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改善作业条件,可使劳动者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际劳动组织和部分工业化国家已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和精神障碍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我国目前启动了对部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开展相关的前期调查和研究工作。

误区三

职业病不属于工伤

有些工人以为,只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才属于工伤,其实不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职业病的诊断结论主要是对劳动者所患疾病与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有毒有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关乎患者能否享受相应的待遇,是患者获得工伤保险、民事责任赔偿的客观依据。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注意防护

远离职业病

职业病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劳动者需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

警惕尘肺病来偷袭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报告各类职业病99.4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8.7万例,占报告职业病总数的89.2%。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疾病早期没有明显症状或只有轻微症状,往往是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才会发现。随着疾病的进展,特别是晚期尘肺病患者,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比如胸闷、气短。

引起尘肺病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是无机矿物性粉尘,包括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电焊烟尘、滑石尘、云母尘和铸造粉尘等。接尘工种主要涉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或维修、建材、公路、铁路、水利建设等行业。

预防尘肺病的主要途径是防尘降尘,具体措施包括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湿式作业;密闭产尘管线或场所;抽风、除尘;佩戴安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面罩等;对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尘肺病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疾病,但却可以预防。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请接触粉尘的工人遵守防尘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正确佩戴防尘用品。

远离职业病须牢记五点

第一,认真接受岗前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第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索要职业健康体检表复印件。发现异常和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第三,按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业时确保通风、排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第四,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在粉尘和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全程佩戴合格的防尘用品和防毒用品。第五,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有关的民主决策,对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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