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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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外送样本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选择外送检测机构、规范开展实验室检测、强化实验室室内质控、开展实验室室间质评、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强化行业监管等6项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需将采集样本外送进行核酸检测时,尤其是对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人员进行外送核酸检测时,要严格选择检测机构。 《通知》要求,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要分别组织开展辖区内实验室室间质评工作,加强检测质量监管。对接收外送样本的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抽查频次,至少每月开展1次室间质量评价。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不得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对接收外送样本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定期通报室间质评结果。对室间质评不合格或检测结果不准确的实验室,暂停核酸检测业务,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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