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鲁卫医字〔2023〕2号)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 (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将开展互联网诊疗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