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的通知

淄卫办发〔2024〕16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事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加大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按照省疾控工作会议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暨卫生监督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4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

 

为加大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2024年,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4月至10月初)

通过对一级医疗机构、30%的未定级医疗机构和2023年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级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消毒隔离措施,规范消毒产品使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群众健康权益。

二、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空调通风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4月至9月初)

通过对住宿场所和商场(超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掌握我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种类、设施设置及卫生管理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卫生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与流行的潜在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开展工业应用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4月至10月底)

通过对工业应用放射技术用人单位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放射防护设施配备和定期检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制度和措施,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

四、开展深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防控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4月至10月中旬)

通过查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点,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委属委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风险度高低实施靶向监管、精准执法,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防控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防范医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学校卫生“一站式”监督执法监督检查(2024年5月至11月中旬)

通过“一站式”监督执法,对学校内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卫生情况,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控和校内医疗机构、保健室建设情况,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积等情况,全面推进落实学校卫生各项措施。

六、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4月至10月底)

通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监督检查,严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处罚力度,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普法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和对违法行为的辨识能力。督促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规章制度,履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提高依法执业水平。同时,开展对互联网医疗中涉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医疗行为进行检查。

各区县要把监督执法“蓝盾行动”作为保障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落实的重要举措,作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打击违法行为,做好舆论宣传,确保“蓝盾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2.重点公共场所空调通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3.工业应用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4.深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5.学校卫生“一站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docx.

   6.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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