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MB2863168B/2022-52647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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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委属(管)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明确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现将《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品质提升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维护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把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殷殷嘱托落实到行动中,实施医疗健康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深入推进健康淄博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把淄博打造成病有良医、温润仁心的优医之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政治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六大品质民生提升工程”有效落实,着力构建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卫生健康工作格局。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持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2.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党组织书记带课题”工作制度。(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3.强化制度导向。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考核评比,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加大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清廉卫生健康”建设工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4.强化示范引领。深化“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项目、一党员一任务”创建工作,打造“活力党建·聚力发展”卫生健康品牌。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争当服务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医疗卫生领域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党建工作整体提升。(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二、坚决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5.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联防联控、人物同防,持续做好境外、本土、密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以及冷链及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核酸排查和预防消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现非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牵头科室:办公室、规划信息科、政法宣传科、疾控科、医政科、基层卫生科、科教科、综合监督科)

6.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成市疾控中心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形成疾控机构、试点医疗机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管”三位一体、医防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探索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双重管理”医防协同模式,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员、监督员制度。加快市、区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市、区县疾控中心人均房屋建筑面积和负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全部达标,空编率不超过10%。(牵头科室:疾控科)

7.扎实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分析、预警、控制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做到一病一策、一病一案。认真贯彻《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成立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调整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信息化项目建设,以信息化支撑推进精准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战结合,进一步提升市疾控中心疫情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实验室检测、流调溯源等信息化水平。(牵头科室:疾控科、规划信息科) 

8.全面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品质提升。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每个区县50%的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智慧化标准,至少建成1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稳步推进“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做好门诊慢性病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工作。(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层卫生科)

9.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专业服务人才智库,完善专业人员、需求部门和群众供需“三方”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康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大力推广开展“五进”活动。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全市5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牵头科室:疾控科)

三、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0.建立基层医疗帮扶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名医基层工作站”人才下派帮扶工作,从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三级民营医院选派名医专家,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达到120个。完善业务院长选派机制,做好2020年度选派人员期满考核工作,继续选派“业务院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11.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和省提升标准占比分别达到26%和62%。(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12.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通知》精神,年内新增中心村卫生室50个并配备相应设备。统筹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四、聚力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

1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以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为牵头单位,选择城区内专科医院、二级医院加盟,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探索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加快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牵头科室:医政科、规划信息科)

14.提高重点学(专)科建设水平。完善市级重点学科建设评估细则。制定《淄博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考核评估标准》。启动新一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考核评估工作,建设50个左右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积极创建省级重点专科。(牵头科室:医政科、科教科)

15.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修订《淄博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调整、充实市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启动单病种质控工作,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质量管理与控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质控体系。推进全市胸痛救治单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区县至少有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通过胸痛救治单元认证。(牵头科室:医政科)

16.链接高端医疗卫生资源。加强与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科研院在学科共建、技术培训、远程诊疗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施“千名名医送健康”行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医院名医专家、团队来淄诊疗、手术服务2万人次以上,全市国内外名医专家(团队)工作室突破80家。(牵头科室:科教科、中医药管理科)

17.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实施“青年人才聚集工程”,探索公立医院高层次紧缺岗位“长期公告、季度招聘”模式,新引进大学生800人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不少于200人。实施“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引育计划”,引进培养省级以上高层次医学专家3-5人。加强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新招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不少于80人。(牵头科室:人事科、科教科)

18.实施医疗服务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建设项目。不断加强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绿色肿瘤防治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区县加快城市健康客厅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科、医政科)

19.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推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行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40%以上,全部建立开放式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院领导走流程”活动全覆盖。(牵头科室:医政科)

五、积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提升中医药管理水平。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调整市、区(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适时召开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区县召开中医药大会,出台中医药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牵头科室:中医药发展科)

21.推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在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深入推广实施“五个全科化”工程。推进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绿色防治中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和绩效考核管理,80%区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启动建设10个市级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牵头科室:中医药管理科)

2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千名中医进基层”三年行动计划,持续下沉市、县优质中医药资源。建立健全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居民15分钟中医药健康保健服务圈。开展“扁鹊国医堂”品牌提升精品工程,建设20个精品国医馆,在村卫生室建立30个中医馆。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牵头科室:中医药管理科)

23.促进中医药文化深入传播。在市主流媒体开办中医药健康专栏,制作发放中医药保健知识宣传册,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长效机制。组织实施中医中药进万家工程,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和“中医药伴我成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建成1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入推进杏林驿站、扁圣书院文化传播品牌建设。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宣传教育基地。(牵头科室:中医药发展科)

24.加快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推进中医药深度融入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文旅康养、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领域,2022年建设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2处,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2处,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试点区2处,省级体医融合试点项目2个。创新健康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市级医养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基层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2个。推进太乙制药“扁鹊馆”文旅康养项目。(牵头科室:中医药产业科)

六、切实抓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25.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全市托位建设和备案进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8个。在全市选树20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建设9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桓台县开展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工作。举办淄博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市直部门组织淄博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成立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开通“淄博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展“淄博市托育服务消费券”惠民活动。(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

26.推进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立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体系。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覆盖率达85%。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健康管理,创新性试点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耳鼻咽喉标准化保健门诊建设。推进全市健康儿童促进提升行动计划落实。进一步规范孤独症儿童筛查工作。(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27.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推进落实全市母婴安全保障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片区化管理,规范转诊。强化对生育政策调整为三胎后出现高危因素风险的管理。(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28.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推进“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新增“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8家。加快公立医疗机构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新建、改建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2%。(牵头科室:医养健康科)

29.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和放射卫生专项行动,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构建职业健康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职业健康“六进”活动,深入实施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

七、深入推进健康淄博建设

30.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做好我市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及配套支持措施稳定衔接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扶助政策,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专项行动。(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

31.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医学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比例不低于8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治未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各区县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不低于 80%。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指导医疗机构拓宽“绿色通道”保障老年人就医。(牵头科室:医养健康科)

32.聚力开展健康淄博行动。完成19个专项行动146项达标任务。建立完善市、区(县)、成员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实体性运行推进专班。健全各级推进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督导、考核方案。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办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达标落实。(牵头科室:市爱卫办)

33.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强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实现机构建设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开展“爱国卫生提升年”活动,推进全域创卫,实现对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常态化管理。大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年内建成建成22个健康乡镇以及270个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等健康细胞。制定《淄博市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我市城市品质提升。(牵头科室:市爱卫办)

34.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治理。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攻坚突破年活动,进一步健全系统内外综合监管协同机制,推进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擦亮“蓝盾行动”品牌,打造“信用+智慧”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组织开展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能力,大力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试点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监督科)

35.统筹做好卫生健康其他工作。推进《淄博市敬老条例》《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等立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市民投诉等工作,确保全系统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做好卫生健康财务审计、宣传舆论、干部保健等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法宣传科、医养健康科、人口家庭科、保健办、市爱卫办)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