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3168B/2022-522388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 字号:
  • |
  • 打印

2021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信息2282条,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562条;“淄博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555条,微信公众号关注数累计达到72271人;“健康淄博”抖音号公开信息30条;“健康淄博”今日头条公开信息2701条,粉丝量达2443人;“淄博卫生健康”新浪微博公开信息784条,目前“淄博卫生健康”微博粉丝8184人。召开委主任办公会10次、公开10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文件25件,开展政策解读12篇,采用包括文稿解读、图片解读的形式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进行解读。


今年以来,各大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了我市“名医基层工作站”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省市多家媒体跟踪拍摄名医基层工作站、委属医院微视频近百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其中包括:医疗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

医疗资源配置:

http://w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61c2932d91b9b931d7439ef9/

重大项目建设:

http://w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1_n_1605682473.356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通过网站方式申请4件、信函方式申请2件,其中1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已告知对方无法对其个人公布,其余均已按程序依法向申请人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2020年减少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印发《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细则;二是定期组织政策学习、组织培训和研究工作,积极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2021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4件,都已及时公布,确保了网上查询的精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数据支撑,以“健康淄博公众号”作为居民看病就医的统一入口,建设“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目前,全市58家医院、85家镇卫生院、1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954家村卫生室已全部接入淄博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可串联电子病历2132万人份,为居民提供服务1.2亿人次;二是明确机构人员。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委办公室,重点做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建设,强化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衔接同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五)监督保障方面。

监督指导方面: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考核、抽查结果和问题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人员机构方面: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定期组织政策学习、组织培训和研究工作,提升工作应对能力;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业务培训方面:2021年5月份,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议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议1次;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相关业务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12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和委属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时效性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中未找到“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办事服务”窗口;三是政策解读局限在单一的文字形式解读,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总结了2021年以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科室、单位的业务水平,明确责任到人、责任到科室、责任到单位;二是针对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上明确了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办事服务”窗口;三是丰富文件政策解读形式,在原有的文字解读基础上,增加图片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委共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6件。其中,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45件;由我委主办34件,会办22件。


今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关注妇幼、老年人健康、中医中药、医养结合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为我们更好地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根据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在组织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措施,提出答复意见,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指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结果公开情况:

http://w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1_5fb3bd51dd0092b848bb98b4/

doc_619215c799860e84ccc0049f.html

人大代表建议结果公开情况:

http://w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1_5fb3bcd6dd0092b848bb9889/

政协委员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http://w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1_5fb3bcd6dd0092b848bb988a/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调整,确定了机构职能、重点行政决策、法规公文、双随机一公开、政府会议、政务动态、政务公告、财政资金、医疗卫生、部门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一级目录,对内容重复、有冲突的公开条目进行了整合。

(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四)本机关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s.zibo.gov.cn/gongkai/)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编:255000;电话:0533-2778222;传真:0533-2778313;

邮箱:zbwjwzwgk@sina.com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有声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