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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评审启幕啦……

发布日期:2016-11-17 10: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弘扬祖国传统医药学,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山东中医药人才高地,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社会公众认可的名中医,提升全省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3〕1号)和省委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中医药“名医工程”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省开展山东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和基层名中医的评审工作。

 

  评审推荐数量

  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自2013年开始实施,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2016年度拟评审山东名老中医10名、山东名中医药专家80名(含50周岁以下即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医临床人员24名)、山东基层名中医120名。

  其中,淄博市推荐名额山东名老中医1名、山东名中医药专家6名(含50周岁以下即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医临床人员2名)、山东基层名中医11名。
评选范围和条件

  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的评选范围是在全省医疗卫生、教学和科研机构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山东名老中医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学风严谨,勇于开拓,医德高尚。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且现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3.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满40年以上。已被省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表彰的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或山东名中医药专家可优先推荐。

  4.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在辨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病症方面中医特色明显,诊治病人以中医药为主,中医药治疗率高,疗效特别显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

  5.无私传授学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继承人。

  6.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重大学术价值和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中医药创新性成果者优先推荐。

  7.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

  已被省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名老中医药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矢志弘扬中医药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现仍在中医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学术上有较高造诣和创新,在本专业领域有独特建树,得到同行公认,对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4.无私传授学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继承人。

  5.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

  6.具备前五条所列条件外,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和临床中药人员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⑴、⑵、⑶、⑷项:

  ⑴长期在中医临床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诊治病人量多,中医药治疗率高,疗效明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50岁以下中医临床申报人员,在同等情况下,已取得较大科技成果,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国家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带头人和省级以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优先推荐评审。

  ⑵精通中医药理论,有独到的中医药学术见解和丰富的中医药教学经验,已经出版有独到学术思想和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专著或以首位作者主编全国中医药规划教材,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中医药学术继承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中医药界享有较高声誉。

  ⑶在中医药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主持完成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前6位,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三等奖首位2项,设区的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山东医学/中医药科技一等奖首位2项,或科技成果已进行转化,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⑷有丰富的中药学、方剂学知识,在中药鉴别、炮制、制剂等方面具有独到的经验和学术技术专长,并能够有效的帮助医生和指导病人用药,社会影响大,业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已被省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或“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山东基层名中医的评选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

  3.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20年以上。

  4.有较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辨证论治经验,在诊疗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病方面有独特的诊疗技术和方法,得到当地群众和同行认可。

  5.无私传授独到的临证经验,积极培养继承人。

  6.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需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提交《山东名老中医申报表》《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申报表》《山东基层名中医申报表》和以下附件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报基层名中医的人员不须提供2、3项附件材料。

 1.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部门公布的学科(专科)带头人或全国、全省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及中医药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任职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研究生导师或师承教育指导老师证书、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培养中医研究生数量或通过师承教育培养学术继承人数量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4.科研课题与成果、学术论文、论著、教材、奖励证书(论著、教材仅复印封面、扉页及目录);

  5.单位介绍申报人主要业绩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专业特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总结等;

  6.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照片位置),50周岁以下申报山东名老中医人员需另提交同底版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二)评审推荐所提供材料需为近五年,年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申报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评选程序

  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各项的评选,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审核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书,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推荐人选。

  (三)各设区的市卫生(中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单位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相关推荐材料,采取易于周知的张贴公示公告、内部局域网公示等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符合标准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其中50周岁以下的中医临床人员须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综合笔试),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公示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行文公布,颁发证书。

  淄博市评选工作已启动,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淄博市卫计委网站淄博卫生人才网、“淄博卫生”微信、微博、“淄博卫生人才”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具体详情及报名表格下载请您及时登录关注,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

  

  联系人:赵雪

 

  联系电话:2770622

  电子邮箱:zbzyyglj20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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