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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27家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24 17:33: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健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根据省卫健委《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标准》(2018年修订)和《山东省乡镇卫生院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在前期乡镇卫生院自评、区县初评的基础上,对张店区傅家卫生院等27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等级评价。根据专家现场评价和日常工作监测,其中张店区沣水卫生院等11家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张店区傅家卫生院等16家卫生院达到一级乙等乡镇卫生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市卫计委基妇科反映。联系电话:0533-2772136。

附件:2018年度评价一级甲等、乙等乡镇卫生院名单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224


关于对淄博市27家乡镇卫生院评审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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