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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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明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需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8 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 万例;年均门诊量≥200 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年均门诊量≥40 万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 个,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项目≥2 个。 《标准》对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院管理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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