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淄博行动】系列解读之二:健康淄博合理膳食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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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淄博合理膳食行动 (2021-2022年) 健康是生命的基石,保障人民健康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合理膳食是保证健康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计划(2019-203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健康中国行动山东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鲁健推委发〔2020〕1号)市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普及合理膳食理念,推广合理膳食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推动健康淄博建设,特制定本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普及合理膳食知识、优化合理膳食服务、营造合理膳食环境、发展合理膳食产业为抓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膳食需求,努力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淄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1年,合理膳食的生活方式加快推广普及,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22年,初步形成合理膳食的生活方式,合理膳食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较为明显改善。 二、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合理膳食工作推进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膳食行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结合实际制定合理膳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行动开展。明确承担合理膳食行动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研究建立合理膳食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合理膳食行动提供科学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鼓励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加大在合理膳食研究方面的科研投入,为合理膳食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考核督导,确保行动内容落到实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山东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明确的7项主要任务、5项重大行动,加大组织协调和推进力度。发展营养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推动低盐、低油、低糖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与消费。提升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水平,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健康状况评估,推广体重、腰围、血压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规范常规体检服务,建立行为危险因素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干预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机制。开展职业人群减重大赛,推广维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血糖、血脂、尿酸检测和大便隐血检测等便民服务。以“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方式加大合理膳食宣传力度,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菜”和“我最喜爱的健康食品”选树;推动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开发和推广健康家常菜;推动“减盐、减油、减糖”的消费行为和家庭饮食制作,在家庭推广使用限盐勺、限油壶等合理膳食健康小工具;倡导控烟限酒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维护和促进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健康心理等自身健康的能力;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合理膳食行动。集体食堂、餐饮行业、食品生产企业是实施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载体。将合理膳食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培训内容,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宣传,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探索引进机器人厨师进集体餐厅,使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标准化,降低盐、油、糖的使用量。在显著位置公布食谱,标注份量和营养素含量并简要描述营养成分,主动向消费者推荐低盐、低油、低糖的食物。普及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和合理膳食餐厅标准,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和学校标准化食堂等选树活动。鼓励集中供餐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合理膳食技术指导。实施全市“明厨亮灶”工程,继续推广“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为人群提供营养健康就餐选择。(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着力改善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患者、学生等重点人群营养状况,优先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和吃动平衡行动等5项重大行动。研究制定全市居民食养指导方案,引导养成符合我市居民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为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患者、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食养指导服务,制定推荐相应食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合理膳食干预管理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加强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要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的监测、评价工作和食育课程,大力推行电子营养师,强化食堂工作者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培训等策略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儿童青少年膳食安全与营养水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营养学会、药膳研究会等,开展合理膳食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公众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指导。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开展讲堂、APP推广等方式,进行人群合理膳食干预管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营养科,为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特殊营养治疗的患者制定营养治疗计划,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在诊疗过程中开展合理膳食知识宣传和行为指导,推广“药食同源”健康食疗模式,对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患者、超重和肥胖人员、贫血消瘦和营养不良人员、孕妇和婴幼儿,及时进行干预管理。(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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