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小托育”托起“大民生” 张店区扎实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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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关系千家万户,普惠承担民生之重。近年来,张店区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以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增加普惠托位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逐步建立托幼一体办、社会力量办、公建民营办、医育结合办相结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做到让群众“放心托、省心托、安心托”。2023年12月,张店区被评为山东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 加强部门协同,统筹规划,形成托育服务发展整体合力。一是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指导监督,推进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二是规范托育机构备案管理。通过主动上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备案。截至目前,全区有27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其中幼儿园办托育机构17家,民办企业办托育10家。同时,加强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开展对托育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夯实机构在卫生保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三是推进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托育机构的运营压力。联系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保险等保险公司,向托育机构提供有关保险业务,提升托育机构应对风险能力。 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构建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一是鼓励“托幼一体办”。依托幼儿园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较为成熟的课程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开办托育机构,在降低办托成本的同时,保障托育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幼儿园办托育机构37家,其中心悠托育在幼儿园基础上建设托位150个,室内面积1400平米,室外场地4800平米,着力打造全市双语托育园。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办”。发挥托育机构品牌效应,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例如,倍婴之家作为首批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创新推出多种市场化托育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家庭和不同工作时间人群的托育服务需求。针对全职宝妈推出“生娃、育娃”志愿服务,针对老年群体推出“陪玩学读吃”一站式免费服务,针对上班族夫妻推出免费接送服务和延时放学服务,针对婴幼儿推出感统训练、全脑开发、思维数学等特色课程服务。三是创新“公建民营办”。创新开展“公建民营”试点,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施改建托育点,引进托育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配强师资人员,为社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服务。2022年4月,全市第一家公建民营社区托育点“小悦家”落户张店区,打通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优质的托育服务,获得社区婴幼儿家庭的好评。在此基础上,依托倍婴之家托育建立“齐心托”公建民营社区普惠托育品牌,引领全市社区托育服务的开展,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建成社区托育点4个、在建1个。四是探索“医育结合办”。在妇幼保健机构开设普惠托育,发挥机构在卫生保健、婴幼儿养育、膳食营养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探索开展“医育结合”托育服务,同时解决单位职工的送托需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专家可以及时对入托婴幼儿生长发育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指导,全面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加强宣传随访,科学指导,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一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指导。以婴幼儿家庭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开展幼有所育、家庭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宣传35场次,1700余人受益。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的衔接,做实做细家庭签约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二是持续完善服务指导。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暨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专项政策宣讲、组织实操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宣传托育服务政策,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为托育机构开展免费膳食营养分析服务43次,及时反馈分析结论,指导机构合理调整膳食结构,促进婴幼儿膳食更加科学、合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开展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发放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21份,进一步促进全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开展婴幼儿照护就业指导。将婴幼儿照护等专业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技能培训220余人次,强化家庭对婴幼儿养育主体责任,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就业指导,拓宽就业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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