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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迎接“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与社区医院创建市级初审

发布日期:2023-05-18 08:44: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继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基层服务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高青县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5月15日-16日,市督导组对高青县申报“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与社区医院创建的木李卫生院、黑里寨中心卫生院、高城中心卫生院、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坊中心卫生院五家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市督导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指标,通过查看档案资料、现场参观等方式,从组织管理、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护理、院感等方面,对5家待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对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星级管理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有关工作进行查看。审核结束后,督导组现场召开反馈会,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反馈,并针对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下一步,高青县将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与社区医院创建工作为契机,以督导组的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在强基层、提能力、优服务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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