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 |||
|
|||
|
|||
根据《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本人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招聘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加强保密、严防泄露。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首批资格审查 首批资格审查人员须于2024年4月28日至29日,按照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首批资格审查地点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应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招聘单位(为不影响递补工作,请确定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尽早与招聘单位联系,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至2024年5月8日。递补资格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 四、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随时登录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