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 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卫函〔2023〕172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3168B/2023-5382173
成文日期
2023-08-10
发文日期
2023-08-1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函〔2023〕172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事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现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41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精干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抽检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抽检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填报“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盖章PDF版、Wrod版),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杜超琛 朱丽华
电话:2773107 3150279
协同邮箱: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市教育局联系人: 陶庆
电话:2771476
协同邮箱: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
附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docx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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