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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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3168B/2023-542534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近日,我委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以下简称《抽检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文件要求,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权益。
二、主要内容
《抽检工作》共分为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抽检对象和检查范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
第二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搞好工作协同、细化工作措施,保障抽检质量。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