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3168B/2021-512772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淄博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10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淄博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现就本《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1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等十二部门《山东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鲁卫发〔2020〕13号)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结合《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市卫健委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等11家单位的意见15条,吸收了部分意见并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明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二是强调《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原则,集中力量突破发展,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坚持软硬结合、全面提升的原则,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注重内涵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在完善平面急救站点布局的基础上,积极打造陆、空立体急救齐全的院前急救网络;院前医疗急救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主要包括科学规划布局院前急救站点、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二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科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分级分类规范管理。三是促进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强化统一调度指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努力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四是加强政策保障,主要包括完善价格体系和医保报销政策、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激励保障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能力、保障急救车辆权利。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营造良好氛围,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督导考核,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委编办等十部门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