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023138号建议的答复
淄卫复〔2023〕18号
亓庆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偏远山区卫生院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镇卫生院8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处、村卫生室2659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67处,共拥有专业技术人员6136人、乡村医生4397人。截至2021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37.1万平米,总资产18.2亿元,固定资产8.3亿元,拥有万元以上设备3148台,编制床位数4218张,开放床位5049张。近年来,深入践行“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
(一)统筹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一是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国家推荐标准、省提升标准占比分别为100%、32.08%、98.10%,均高于省定目标任务;创建社区医院26家,实现区县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镇卫生院等级评审。53家镇卫生院评为一级甲等、29家镇卫生院评为一级乙等,“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1家。三是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在县域面积大、交通不便捷的涉农区县,根据地域和人口分布,选择部分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4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四是积极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淄博市村卫生室星级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立星级村卫生室动态管理机制,营造文明、整洁、高效、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同时,加强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截至目前,已新增147家中心村卫生室,并配备相应设备。分别建成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33个、150个。
(二)不断深化服务内涵,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69.66%(目标值6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2.81%(目标值62%),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为65.67%、65.84%(目标值均为62%)。二是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开展“家庭医生日”集中宣传活动,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群众签约积极性。截至7月底,全人群签约率60.2%(目标值56%),老年人、残疾人签约覆盖率均完成全年目标。三是推进“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市级三高临床指导中心2家、区县三高中心11家、三高基地97家、三高之家792家,推动“三高”“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四是积极推行慢性病用药和报销服务向乡村延伸。首批173个村卫生室陆续启用。五是积极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全市镇卫生院共配备“健康大巴”94辆,截至目前,参与巡诊4422人次,巡诊5600次,服务11.23万人次。
(三)开展优质资源帮扶下沉,稳步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优化。开展了淄博基层名医推选工作,分两批推选出40名淄博基层名医。开展“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126个,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帮助基层建设特色专科和带教医务人员,共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771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2.6万余人次,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有“专家”,专科有“特色”,培训“良师”,让基层群众就近享受专家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推行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完善乡村医生“进得来”和“留得住”措施,进一步优化村医队伍。先后遴选34名“业务院长”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帮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进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由各区县政府牵头,利用3-5年时间,对2021年12月31日前镇卫生院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进行集中化解,减轻镇卫生院运行负担。按照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时代健康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加快镇卫生院设备配备和老旧设备更新,根据需求,强化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空气消毒机、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基层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积极推进财政保障政策落实。积极协调各区县尽快落实镇卫生院和独立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在全额拨付各项资金的基础上,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资金逐年增长。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各区县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经常性收入和经常性支出基础上,探索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各区县尽快落实“对村卫生室运行费用每年补助不少于1万元,偏远山区村卫生室每年补助不少于1.5万元”的要求,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提升村卫生室运行保障能力。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各区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服务人口数量核定,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人口的1-1.5‰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可在现行编制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服务人口的1‰。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编即补、空编补齐”政策,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招聘工作人员。对编制内人员不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的,以多种方式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力量。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新进人员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二是积极争取公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公费医学生毕业后安置到基层镇卫生院就业,为基层医疗机构完善人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保障。三是强化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千名中医进基层行动”、选派“业务院长”等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老年人在家门口能享受“名医”服务的同时,帮助基层建设特色专科和带教医务人员。四是优化完善乡村医生“进得来”和“留得住”措施,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加强与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共同督促各区县积极推行新招录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办法,招录人员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同等条件下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同时,通过国家基层人才培训项目、组织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毅玮,联系电话:2778815)
(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