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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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3168B/2021-521684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淄博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1〕54号)部署,市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了《淄博市“双全双百”工程生育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淄卫发〔2021〕9号),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认真研究、反复酝酿,制定本细则。
二、实现的目标和途径
“刚生完孩子时,新爸爸妈妈们对办小孩证件需要的手续材料都没什么头绪,也不清楚从哪儿开始。现在在手机上登录爱山东APP就能办理,还能免费邮寄到家,所有过程只需拍一下身份证照片,真是比以前方便了太多!”通过“爱山东”APP为自己的一双儿女办理完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和社保卡申领等业务的朱女士欣喜地说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这是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个鲜活例子,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打通了新生儿父母在办事环节上的堵点、难点,节省了时间和精力,给群众带来便捷和实惠。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涉及卫健、公安、人社、医保等多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领取等多项服务事项集成化,上线“爱山东”APP,实现新生儿出生需办手续掌上可办。同时,在全市各助产机构、派出所等处设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专窗,开展咨询帮办服务,真正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申请人只需在手机上提报申请,拍照上传育龄妇女夫妻双方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就可申请办理。事项办结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单页、社保卡等通过邮政EMS“政务服务专递”免费邮寄至申报人手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也为新生儿父母设计了专属信封。淄博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满足了群众多种应用场景的办事需求,通过提供个性化、主题化、精准化的优质服务,真正做到办事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效率更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新生儿父母通过爱山东APP,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符合条件且审查通过的,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办理以下事项: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2.预防接种证办理;3.户口登记(出生登记);4.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5.新生儿社保卡服务(社保卡申领);“一表申请、一次办好”,全部事项在4个工作日内出件,由申请人自取或办理单位免费邮寄,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审查未通过的4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者线上等方式告知原因。
四、申请须知
1.公民个人自愿提出全生命周期服务,委托授权相关部门使用其个人信息办理相关事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自行承担因新生儿姓名、民族、落户地及所填报信息有误和不真实引发的法律责任。
2.目前仅为在淄博市域内助产机构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且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随父或随母落户、在山东省内结婚登记且婚姻关系为存续状态、已取好姓名的婚生新生儿提供集成服务。申请人重复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3.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需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方可申领;如不满12个月,需待单位为其继续缴纳满12个月以后再进行申领。
4.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上半年出生的新生儿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下半年出生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一半。超过6个月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淄博市补缴政策补缴。
5. 新生儿社保卡如需激活金融账户,请新生儿第一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卡对应银行(农行或农商行)网点办理。
6.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集成服务办理:(1)父母户口虽在家庭户,但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2)结婚证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不一致;(3)父母任何一方属军人、在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4)非婚生育或新生儿出生前父母离异等特殊情形。
备注:因特殊情况无法申请集成服务或者申请后被系统驳回的居民,请按原渠道办理或线下办理。
五、其他
今年是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第一年正式上线使用,对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欢迎广大新生儿父母积极向各区县有关部门及助产机构反馈,卫健、公安等部门将虚心采纳,不断推进集成服务平台的升级完善,让平台更加贴近需要,更加便利,为新生儿父母提供更好技术支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服务电话
新生儿落户咨询电话:2189270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3120000
社保卡办理咨询电话:12333
EMS邮件查询电话:2881919、2884299
技术咨询电话:2306917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
签发机构名称 |
咨询电话 |
签发机构名称 |
咨询电话 |
淄博市中心医院 |
0533-2360256 |
临淄区人民医院 |
0533-7166296 |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
0533-2951093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
0533—7698668 |
张店区人民医院 |
0533-2122218 |
淄博化建老年病医院 |
0533-7673715 |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0533-2584267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
0533-7320019 |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 |
0533-6078825 |
桓台县妇幼保健院 |
0533-8526115 |
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院 |
0533-2219667 |
桓台县人民医院 |
0533-8228319 |
国欣颐养集团淄博医院 |
0533-5851698 |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
0533-6951218 |
淄川区妇幼保健院 |
0533-2275408 |
高青县人民医院 |
0533-6972541 |
淄川区医院 |
0533-5150820 |
沂源县妇幼保健院 |
0533-3241158 |
淄博市第一医院 |
0533-4120451 |
沂源县人民医院 |
0533-3224492 |
淄博岜山万杰医院 |
0533-4660920 |
沂源县中医医院 |
0533-3236119 |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
0533-4130160 |
淄博世博高新医院 |
0533-2326507 |
博山区医院 |
0533-4264213 |
北大医疗淄博医院 |
0533-2340381 |
淄博市中医院 |
0533-6433063 |
解放军第960医院 |
0533-6552116 |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
0533-7015515 |
淄博市中医医院(东院区) |
0533-6433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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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医院 |
0533-6420323 |
七、常规问题解答
1、申请须知:为什么限制特定人群不能“一网通办”
答:“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5个业务办理,特殊人群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落户等过程中,要求材料比正常情况较多,市卫生健康委等六个部门在设计系统时主要是为了减材料且实现“一网通办”,而特殊人群办理申请材料较多且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适合“一网通办”。
2、为什么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可以免费邮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途径不能免费邮寄
答:“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由政府主导在爱山东APP,实现的一项惠民便民措施,实现一网通办,免费邮寄,主要是为了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更多使用爱山东APP进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申报工作”,其他途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暂时没有免费邮寄政策,请予以理解。
3、新生儿一件事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不能线下自取
答:“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暂时不支持自取出生医学证明,随着系统的完善,未来可以实现邮寄和自取,但需要一个时间和过程”。
4、淄博市哪些需要落户的新生儿可以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受理落户?
答:目前在淄博市域内助产机构出生6个月的新生儿且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随父或随母落户、在山东省内结婚登记且婚姻关系为存续状态、已取好姓名的婚生新生儿提供集成服务。
5、哪些新生儿落户现在还不能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办理落户?
答: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集成服务办理:(1)父母户口虽在家庭户,但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2)结婚证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不一致;(3)父母任何一方属军人、在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4)非婚生育或新生儿出生前父母离异等特殊情形。无法申请集成服务的居民,仍按原渠道办理。
6、新生儿通过出生“一件事”落户后,怎么取得新生儿居民户口簿内页?
答:父母在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时,在居民户口簿领取栏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派出所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做出办件处理。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可以持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选择邮寄的,派出所会将打印好的居民户口簿索引页和新生儿内页寄送申请人。
7、为什么新生儿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必须由第一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代办,而其他亲人不可以?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91号)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银行账户激活必须由第一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代办。我市各合作银行须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各项制度执行,不能违规操作开展各类金融服务。
8、新生儿社保卡银行账户是否必须激活?是否可以更换社保卡合作银行?
答:目前新生儿社保卡主要用于医疗机构报销使用,而医保缴费通过税务小程序办理(新生儿医保账户与银行账户是2个完全独立的账户,不能相互通用)。所以,如无银行金融业务的需要,新生儿银行账户可以暂时不激活;如有需要,在各社保卡合作银行(本区县)网点即时办理即可。
如认为新生儿社保卡合作银行不方便,也可在收到新生儿第一张社保卡后,由第一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纸质医学证明前往我市社保卡即时发卡银行网点,代孩子办理换卡业务(免费)。
9、淄博市哪些新生儿可以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受理医保参保登记?
答:在淄博市域内助产机构出生6个月内且同时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申报落户登记的新生儿。已从线下办理落户登记的新生儿不能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受理医保参保登记。
10、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时限、缴费标准及待遇生效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上半年出生的新生儿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下半年出生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一半。
超过6个月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以参保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从出生之日起补足应缴未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补缴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不补缴未参保或中断缴费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后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1、新生儿医保费缴纳注意事项:
新生儿完成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医保费后,还应于当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居民医保征缴期内(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及时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自2021年起不再实行银行批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