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淄博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月”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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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3168B/2024-54676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月”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工作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缓解血源不足,保障全市临床救治用血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内容
8月是我市第七个“全民无偿献血月”,为积极响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单位“无偿献血月”活动的通知》(鲁卫函〔2024〕248 号)精神,持续擦亮“热血齐心”无偿献血公益品牌,进一步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以“热血齐心 奉献有我”为主题的夏季团体无偿献血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积极发挥各级组织优势,提升单位职工对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认识度及参与度。
(二)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无偿献血号召,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加入无偿献血队伍。组织单位要积极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活动期间各单位献血者先进事迹进行收集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事业的浓厚氛围。
(三)表扬先进,落实激励举措。各单位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人员,应主动给予人文关怀。市卫生健康委统筹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对本年度内积极组织发动无偿献血活动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参与率高的单位或个人,可优先申报省级、市级无偿献血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