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连峰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行业优先使用淄博医疗产品的研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加强本土设备采购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对医疗器械采购的监管,注重扶持本土企业。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产品审核”“开展采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等通知,要求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进口产品的审核,从严审核进口产品申请,力求逐步降低医院对进口设备的依赖度。同时,自2021年起在我市全面启动推进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国家、省两级试点产品采购目录,鼓励全市医疗机构优先购买本土产品。我市企业山东新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项产品入选国家目录、5项产品入选省级目录,我市医疗企业的影响力正持续扩大。
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本土医疗产品采购具体措施
为持续加强对本土医疗企业的扶持,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在收到我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后,及时转发委属各单位学习,特别是涉及对本土企业倾斜政策文件,召开委属单位专题会议,并对下一步的采购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严格进口设备的采购审批,鼓励单位尽量采购国内企业产品,采购进口设备必须出具专家论证报告,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招标采购,严格控制单位进口设备占比。
三是全力推进首台(套)设备采购试点工作,相关设备优先选择列入国家、省目录的供应商。据统计,委属医院2021年度共采购首台(套)试点产品107台(套),采购金额1280.03万元,2022年上半年共采购试点产品8台(套),采购金额302.24万元,2022年下半年拟采购试点产品84台(套),金额2027.5万元;委属公立医院也不断提升我市企业产品采购份额占比,如上年度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本地企业和本地供应商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达到39.62%和48.27%。
四是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要求各委属医疗机构按要求每年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市企业产品。
五是积极帮助我市企业推广其产品,下一步拟由我委或委属三甲医院牵头,同我市医疗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继续提升我市医疗机构采购本地企业产品份额。
六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结合各委属医疗机构日常采购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同财政、工信部门沟通协调,建议出台对本地企业的倾斜机制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我市医疗器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徐倩,联系电话:2151631)
(可以公开)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