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特殊药品药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071
建议人: 赵如森
主办单位: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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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赵如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特殊药品药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的建议》(第12040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的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已不再对药占比进行考核。

按照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内药品储存管理和合理用药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落实您提出的建议,以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望您继续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恒龙,联系电话:2770758)

背景及问题分析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对各个医院的药占比进行严格管理,以防止滥用药物等违规现象发生,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为此,各个医院都为各个专业科室设定了药占比,如果超过了设定的目标值,就会受到经济处罚,因此这几年以来,药占比连续降低,但哪个数值是科学规范的数值,国家、省市都没有一个具体可供参考的标准,此时,国家又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谈判药品,价格降低后纳入医保,病人选择医保药品的层次和数量都有了大幅提升,但药占比却已降到临界水平。我市医保积极响应药占比需求和病人的便利,经过仔细甄选后选取了4家药店作为医保特殊药品销售点,只要病人办理了慢性病,持指定医生处方就可以到上述销售点买药,并现场报销,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病人,解决了药物买不到、用不上的问题。但紧随其后的问题就是药物的储存、运输、保管等问题,尤其是一些需要冷链存储的生物制品,价格昂贵、存储运输条件特殊,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后果将非常严重,有的会导致死亡。上述药店除了销售医保特殊药品外,另外一些不在医保的贵重药品也摆上了超市。这样的结果可能在医院会有一个好的药占比数据,病人有药可用,但不确定的存储、运输、保管条件,给患者增加了药物使用的风险,同时给医院的医护人员也带来了更多的纠纷风险。假设一个外购药品在医院应用期间出现问题甚至死亡,家属完全可以从购销用途径提出种种问题,届时谁负责给病人或其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建议 一、 取消药占比这种粗放式管理,用合理用药的一些指标代替,比如抗菌药物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率、处方合格率、基药比、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等,让药品重回医院; 二、 增加特殊药品销售点管理,不定期抽查其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如有特殊存储要求如冷链及长途运输需要的,药店要有配送冷链运输工具,为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相应服务,保障运输链的安全可靠。 三、做好药物的交接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比如签订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