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303369号提案的答复
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目前全市千人口献血率达14.5‰,位居全省第三位,连续十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一、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机构和完善制度。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一直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模式持续发展,我市成立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15个部门组成的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及工作规则机制。
(二)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为缓解因季节变化、学生暑期等因素引起的我市血液库存“季节性”短缺情况,我市把每年的8月设为“全民无偿献血月”,鼓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爱心团体献血活动。自2023年起,市卫生健康委在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形成了医务人员带头献血的良好氛围。近年来,不断加大高校无偿献血政策宣传和机制建设,2023年开学季开展了“健康第一课”无偿献血主题宣讲,2024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134人的无偿献血志愿宣讲队,启动了“健康进万家”无偿献血主题宣讲活动,计划在高校、企业、村居等开展百场宣讲,普及献血政策、壮大献血队伍。
二、建立健全市血液保障应急机制
2022年8月,我市制定了《淄博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市采供血机构血液库存量,市医疗机构应急用血状况以及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对血液应急保障进行三级预警分级,预警发布后,相关部门会立即启动响应机制。为完善血液保障应急措施,市级成立3个应急献血梯队,各区县政府按照应急献血时间安排,组织本辖区内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以保障血液库存短缺时的临床用血需求。同时为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可能出现的临床供血短缺,有序地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同时避免血液浪费,制定了临床血液保障应急预案工作流程,血液库存调控和供血原则。在保障应急用血的前提下,根据采血及库存情况和各医疗机构红细胞类用血占比进行发血量的调控。当库存黄色预警时,按上年度日均发血量的70%发放,橙色预警时,按50%发放。当预警时,库存变化情况会提前予以告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动员献血,补充用血量。
三、完善无偿献血奖励优待政策
(一)实施“三免”奖励政策。2023年4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享受对象、实施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具体内容。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本人持荣誉卡在本市范围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政府主导投资的收费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目前,我市已累计办理9599张“无偿献血荣誉卡”。
(二)积极探索无偿献血者、志愿者关爱政策。2022年7月,制定《无偿献血者志愿者奖励关爱实施细则》,明确对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志愿者,年度内累计捐献5个及以上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年度内参加2次献血的稀有血型献血者,年度内志愿服务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奖励,并对因参与无偿献血或参加志愿服务而导致意外伤害的献血者、志愿者,给予适当的关爱和慰问。对身患疾病、家庭困难等进行慰问关爱。今年,为112名无偿献血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其定制夏季服装和志愿服务马甲。
四、优化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流程
根据《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市已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的直接减免,即在医疗机构用血时,出院结算时即可进行用血费用的减免,做到了让献血者“少跑腿、早受益”,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省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构建无偿献血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启动淄博市区域血液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标准化建设、数据互联互通和综合监管,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与实施工作实现血液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实现血站与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数据的信息共享。目前,已完成全市2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调研,并起草临床输血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数据共享标准,完成两家医疗机构的试点建设。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联系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宿涌涛,联系电话:2777823)
(此件公开发布)